2012年7月3日

INTERNET應用(8)-部落格微網誌

blog部落格:原意為board log公佈欄的紀錄;可作為個人生活、相片、工作、文件等紀錄之網頁,提供他人或自己閱覽,瀏覽人員可進行留言;其好處是為:有網際網路均可至其網站瀏覽。(維基為Web Log的混成詞)


圖片併茂,如看圖說故事,讓人閱讀更加方便。
瀏覽人數增加時,甚至會成為廠商或廣告商的代言網站(或邀稿等),部落客也可以利用瀏覽的人氣來賺取廣告收益。


部份用戶以開箱或使者經驗來提供其他消費者使用的心得,但曾有發生不實、誇張等宣傳說明,肇使部落客遭致檢舉甚吃上官司。


另轉載時應示明出處,並告知原著作者,允其同意後才行引用,免得遭致侵權事件發生。


像微博客、Twitter、Plurk等屬「微網誌」,雖不及網誌那樣完整,使用一篇文章來介紹或說明,可能只有一句話或一張照片及簡短的述敘分享;而在微網誌中(例:plurk)另設有互動式機器人(提供API予程設師開發例:尼可噗),以增加使用者在使用時的互動趣味。


近年來「臉書」(社群網路服務網站)因使用方便,且可介由(手機)簡單的文字或圖片、影音等即使分享,而掀起一陣社群大戰。



會依關鍵字進行回復的噗浪機器人

現今(2012),以facebookgoogle+二大陣營在進行對抗,而google+則以強調個人資料安全性及簡易操作為主,擺脫複雜的操作方式;而臉書以先進入社群服務優勢,其雙方何者最後勝出,則就交由網友們決定囉…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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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necos.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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